中國社科院劉俊海教授解惑“公司法”修改中的争議問題
10月21日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俊海教授,應清華經管學院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的邀請,于偉倫樓北501做了題為“公司法修改中的若幹争議問題”的演講,近百餘人聆聽了劉教授的精彩
演講。
演講中,劉教授從公司法修改的背景、修改的指導思想以及公司自治與公司人格制度完善、股權資格的确認和保護、公司設立和出資、公司治理、解散與清算等方面對公司法的修改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
此次演講對聽衆如何正确分析公司法修改中的争議問題起到了傳道解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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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俊海,民商法博士,1969年生于河北泊頭,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生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所長助理。兼任中國消費者協會理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等。
1989年畢業于河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2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經濟法碩士學位。1995年畢業于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獲民商法博士學位。1996年至1997年,赴挪威奧斯陸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1998年9月,受歐盟資助赴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從事訪問研究。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學會評選為優秀中青年法學家。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受美中學術交流委員會資助,赴美國堪薩斯大學和密西根大學作訪問學者。自1996年以來,還多次赴荷蘭、德國、日本、馬來西亞、泰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出席國際學術研讨會,并提交英語論文。
研究專業為公司法、商法和經濟法。研究重點包括投資者法律保護、投資基金法、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公司治理結構、上市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社會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自1987年起,已出版有《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的保護》、《公司的社會責任》、《歐盟公司法指令全譯》等專著或譯著12部,在美國 《哥倫比亞商法評論》(Columbia Business Law Review)、和《中國法學》等學術刊物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50餘篇。《電子商務中的信任機制研究》(英文)在美國商法學會(the Academy of Legal Studies in Business)2001年年會上榮獲拉爾夫?邦奇獎(the Ralphe Bunche Award),該獎為國際商法論文一等獎。
作為起草工作小組成員,參加全國人大财經委《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政府采購法》的起草;并研究《公司法》的修改課題。